【申辦程序】 |
1.獎懲建議表經單位主管簽核後送交生輔組 2.記小功、小過以下之奬懲案件,簽請學務長核定。 3.記大功、表揚狀、獎狀、獎章或記大過以上之獎懲案件,應提請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之。 |
【檢附資料】 |
1. 獎懲建議表(一般獎懲) 2. 簽呈及相關佐證文件 |
【相關法規】 |
學生獎懲辦法 |
◎如對業務上有所疑問,請洽生輔組,本校電話04-23590121轉分機23105或生輔組專線04-23590273
◎本校於學生獎懲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僅提供本校相關作業使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