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本人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 2.就讀本校及進修學校之在學學生。 3.家庭年度所得(由銀行調查無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a. 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免付利息。 b. 114萬至120萬元者,自撥款日起按月自付半額利息。 c. 超過120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兄弟姊妹有2位以上就讀立案之國內高中職以上者,自撥款日起按月自付全額 利息。(如資格不符,則不得申請)
1. 於學生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
2. 於學生系統列印註冊繳費單(新生則由學校寄發)
3. 向戶政機關申請三個月內(自註冊日起算)「戶籍謄本」一份
4. 先註冊為台銀會員後,登入填寫、列印「貸款申請書」(一式三份)
5. 攜帶上述三種資料,由父母陪同至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貸款對保。(父母及 同學本人都要帶身分證和印章)
6.「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繳回學校
1.門診醫療(限意外):診斷書、收據【正本或影印本(請加蓋院章)】。
2.住院醫療:診斷書、收據【正本或影印本(請加蓋院章)】。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
3.申請期間:事故發生日起兩年內。
4.如意外傷害造成骨折者,另需檢附X光片。
5.如患惡性腫瘤醫療者,另需檢附病理報告。
6.選擇匯撥者請附"存摺封面"影印本。
1.年收入70萬以下、不動產不超過650萬、利息所得不超過2萬之家庭。
註:計列人口為 :父、母(法定監護人)、學生本人、己婚者加計配偶。
2.前一學期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和轉學生無成績例外) 。
★延修生、在職生不得申請
請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就貸與減免」→減免學雜費申請→列印申請單,連同證件影本一起送交生輔組辦理。
(若只在系統登錄而未繳回申請單及證件視同未核准)。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至10月20日止(詳細日期以學務處公告為準)。
每學期末皆須辦理。
1.三個月內(自註冊日起算)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2申請書一份
註:申請書,請由本校奬助學金系統登錄、列印
學生本人及保證人兩人應於學校公佈就貸辦理之期程內以前親至承貸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 對保時所檢附之證件: 第一次辦理: 1.向戶政機關申請三個月內(自註冊日起算)之戶籍謄本: a.申請人與保證人(父親)之戶籍謄本(包括父、母、本人)乙份。 b.父母離異者,備申請人與父或母(即擔任保證人者)之戶籍謄本乙份。 c.父母均死亡者,備申請人與保證人之戶籍謄本乙份。未滿廿歲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為保證人;成 年者可擇親友之一為保證人。 d.已婚之申請人,其配偶必須為連帶保證人,需另備配偶之戶籍謄本各乙份。 2.學生本人印章及保證人印章。 3.學生及保證人身份證。 4.註冊通知繳費單。 第二次起辦理: 1.學生本人印章。 2.學生身份證。 3.註冊通知繳費單。
上學期申請、審核,合格者下學期直接於註冊單扣除。
年收入30萬以下 :每學年補助35,000元
年收入40萬-30萬:每學年補助27,000元
年收入50萬-40萬:每學年補助22,000元
年收入60萬-50萬:每學年補助17,000元
年收入70萬-60萬:每學年補助12,000元
★俱備「中低收入戶」資格的同學可轉申請「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每學期可減免30%學雜費,且免50小時服務學習
第一次辦理貸款者,學生及家長一定要到學校所洽辦的承貸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第二次起辦理,可由學生自行前往辦理,或採取線上申貸方式辦理對保手續。
指申辦就學貸款時,不須親自至分行對保,只要於家中藉由台灣銀行金融卡透過續卡機,即可使用臺灣銀行網路銀行進行線上對保。
1.男新生包括「大學部、研究所、進修部、轉學生」務必由「新生網」登入「學生兵役管理系統」,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後存檔送出。
2.免役及除役者免填學生兵役管理系統相關資料。
1.資格:已辦理就學貸款且於臺灣銀行開戶之學生。 2.限制:若欲申辦學期為下列身分者,只能選擇臨櫃對保。 a.新教育階段首次申請者。 b.轉學生、延修生。 c.符合當年度低/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貸生活費之學生。 d.學生、關係人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址變更者。
1.收到學生系統啟用碼開始至註冊日止。
2.建議使用環境:WINDOW作業系統、IE瀏覽器(快顯視窗不要封鎖,其他瀏覽器如火狐、Google介面可能不支援)。
學生申請就學貸款金額,以下列各費為範圍: 1.該學期實際繳納之學雜等費。 2.書籍費:其金額依主管機關之規定,目前大專三千元。 3.住宿費:其金額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若學生住宿校外,則依校內住宿費最高額辦理(本校最高金額為12,700元)。 4.生活費:低收入戶每學期上限:40000元,中低收入戶每學期上限:20000元
可以,但須先行辦理減免學雜費,再以減免後之註冊單金額辦理就貸。
83 年次以後役男徵服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Q&A 一、 何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說明: 1、因應募兵制,配合兵役法及徵兵規則修正,凡83 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 年起,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者,改徵服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2、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施訓內容,區分為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訓練期間各為8 週,合計役期為4 個月。 二、 83 年次以後役男何時接受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說明: 83 年次以後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役男,接受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時間區分如下: 1、高中(職)以下教育程度,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者,依訓練流路徵集,接受連續4 個月常備兵役之軍事訓練。 2、高中(職)在學學生,於103 年6 月應屆畢業而無升學意願者,於103 年6 月底畢業以後,再徵服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3、目前正就讀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在學役男,得依其志願,申請於大一、大二(或五專三年級、四年級)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 4、未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於緩徵原因消滅後(如畢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等)再接受連續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三、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為何? 說明: 1、83 年次以後役男目前就讀國內、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在學學生。 2、85 年次接近役齡男子符合上揭條件者(渠等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即視為志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亦可提出申請。 四、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如何提出申請? 說明: 1、申請時間、地點及受理單位: 每年11 月15 日前,由役男或家長(或有行為 能力家屬)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時須檢附證件: (1)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國外或大陸地區須經驗證)。 (2)役男及家長(法定代理人)印章。 (3)委託有行為能力家屬申請時,須備妥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已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徵兵處理程序為何? 說明: 1、兵役單位完成兵籍調查後,將安排接受徵兵檢查,如判定常備役體位者,接續辦理軍種兵科抽籤。 2、於入營10日前可接獲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徵集令分別載明103 年第一階段及104 年第二階段暑假期間指定入營時地)。 六、已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倘無法如期接受訓練時,應如何處理? 說明: 1、符合申請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條件且有意願之役男,於申請前請審慎考量、規劃103 年及104 年暑假行程,並取得家長(法定代理人)認同後再提出申請。 2. 已申請未接獲徵集令前,確有事故時,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切結放棄原申請案,於緩徵原因消滅後,再接受4 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3、如已接獲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須符合「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始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延期徵集;有關上揭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役政法規-徵兵規則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查詢。 4、接獲徵集令役男,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者,仍應依徵集令指定時地入營,無故未入營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可以。教育學程學分費可視為學雜費。
1:享有子女教育補助費者,於填寫台銀貸款申請書時,務必勾選「享有教育補助選項」,再填上補助金額(軍公教子女為35800元),系統會自動算出可貸的差額。
2:對保後繳交學校存執聯,再至會計室拿繳費單,至出納組繳交35800元。
3:拿學校開立的繳費收據,由父母親帶到工作單位申請補助。
1.舊生-學期結束前1個月開始接受辦理至該學期考試完畢即截止辦理。
(每學期5月底及12月底前後開始收件) 2.舊生-未依第(1)項說明時間內辦理,延遲申請者則於公告補辦日至開學為止。 3.新生-入學註冊日(含)前申請。
依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查核家庭年所得,視情況負擔利息。 1.家庭年所得114萬元以下,免付利息。 2.114萬至120萬元者,自撥款日起按月自付半額利息。 3.120萬元以上且學生本人及兄弟姊妹有2位以上就讀立案之國內高中職以上者,自撥款日起按月自付全額利息。
1. 一般生於休學、退學或畢業滿一年時需按期攤還本金與利息。 2. 在職專班之學生於休學、退學或畢業時即需按期攤還本金與利息。 3. 需服兵役之役男,須填寫「就學貸款償還期限展延申請及異動通知書」依其應備文件,採郵寄掛號方式寄送至臺灣銀行台中分行(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40號),於服役完成滿一年後開始按期攤還本金與利息。
學生因休、退學中途離校,自離校日起滿一年應一次償還所有貸款金額;繼續就學者,得向銀行申請延後至學業完成後償還。
學生若繼續就讀國內研究所,仍可申請貸款;若繼續在國內升學或服兵役,請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向原承貸銀行申請辦理延期償還手續。
學生逾期未還款者,由承貸銀行將資料送請財團法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金融機構查詢;將會影響與銀行貸款關係,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等,都可能會受到拒絕。
不可以。只能擇一辦理。
可以,但需由家長簽署切結書,如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經結婚之學生,由學生本人簽署「切結書」,學校應以書面將學生不參加本保險之情事通知家屬。